我没有丝毫犹豫,推着购物车,径直走了过去。
脚步很稳,甚至带着一种连我自己都未曾察觉的、久违的坚定。车轮碾过光洁的地面,发出轻微的声响,在这片充斥着尖锐斥骂和卑微道歉的嘈杂角落里,显得异常清晰。
那盛气凌人的女人正骂在兴头上,唾沫星子几乎要溅到保洁阿姨布满皱纹的脸上,丝毫没有注意到我的靠近。倒是那位保洁阿姨,在我停在她身侧时,抬起浑浊而惶恐的眼睛,怯生生地看了我一眼,那眼神里充满了无助和哀求,像一只受惊的、等待宰割的老羊。
我给了她一个极其短暂、却尽可能安抚的眼神,然后,目光平静地转向那个依旧在喋喋不休的女人。
“这位女士,”我开口,声音不高,却异常清晰,带着一种刻意放缓的、不容置疑的冷静,瞬间切入了她刺耳的声浪中,“公共场合,请注意您的言辞。”
那女人正骂到“你这老东西就是故意的!”,被我突然打断,愣了一下,随即像被点燃的炮仗,猛地转过头来,上下打量着我。她看到我推着的购物车里只是些寻常食材,身上穿着简单的、看不出牌子的棉质T恤和牛仔裤,脸上脂粉未施,眼神里立刻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轻蔑。
“你谁啊?多管什么闲事?!”她柳眉倒竖,语气更加尖刻,“怎么,跟她是一伙的?还是你也想尝尝被骂的滋味?”
我没有理会她的挑衅,目光扫了一眼她脚下那双闪亮的、鞋跟细得像锥子一样的高跟鞋,又看了看地面尚未完全干透的水渍,以及旁边立着的、印有“小心地滑”黄色三角标志的警示牌。
“女士,”我再次开口,语气依旧平稳,像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,“首先,超市地面湿滑,旁边有明确的警示标志,提醒顾客注意脚下。您穿着这样的高跟鞋,在湿滑区域行走,自身是否也有疏忽大意的责任?”
我的语速不快,每个字都咬得很清楚,逻辑清晰,像在法庭上陈述证据。周围原本窃窃私语的围观者,渐渐安静下来,目光聚焦在我身上。
那女人被我问得一噎,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,但立刻强词夺理道:“警示牌?谁看见了?!就算有,她刚拖完地,为什么不把水彻底弄干?为什么不拦着人不让过?!这就是她们工作的失职!”
“保洁阿姨的工作是清洁地面,保持环境整洁。地面清洁后需要时间风干,这是常识。”我毫不退让,目光直视着她,眼神里没有愤怒,只有一种近乎冷酷的理性,“至于拦着人不让过,超市是公共区域,除非进行大规模施工,否则没有权力限制顾客通行。您的要求,并不合理。”
我顿了顿,在她再次开口前,继续说道:“其次,也是最重要的一点。即使保洁阿姨在工作中存在疏忽,这属于超市内部管理问题,您可以向超市管理层投诉。但您当众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对一位长者进行人身攻击,这已经超出了维权范畴,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关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条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