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大海也没太把杀人的事,当回事。
首先,这是在大山里,谁也没有证据。
只要他和李三彪子将事情咬死,只要没有确凿证据,森警就算是怀疑,也一点办法没有。
这方圆百里,哪年不死一两个人,早都有惯例了。
其次,这枪他们也不带回去,直接送到王富贵那,叫对方便宜点卖到临县去。
王富贵能收山货,关系网还是有的,他的一些同乡,也都是做山货生意的。
只要家里没脏物,就啥也不怕。
“大海哥,你看这人像不像,万宝林场的陈野。”
“我记得他耳朵旁,有一颗黑痣,个头也差不多。”
李三彪子把玩了一会56半,虽然有些舍不得,但也知道黄大海说的有道理。
这枪,绝对不能拿出来用,只能先销赃,再买一把猎枪了。
他扫了一眼地上的尸体,顿时想起了一个人。
黄大海想了想,最后摇头:
“应该不是,陈野枪法没那么臭。”
“怎么说,也跟过张老根一段时间。”
“要是陈野打黑枪,咱兄弟俩最少得躺一个。”
“爱谁谁,咱哥俩咬死没见过外人就行了,今天进山......空手而归。”
说完,他将陈野的军大衣翻了个遍,里面只有几块钱的毛票,穷的尿血。
随后招呼李三彪子将人抬进了树林里,挖了个浅坑埋了进去。
又处理了一番脚印之类的痕迹,才调转了方向,向着东北方向而去。
从灌水村能进大黑山,但是从其他方向也能出大黑山,顺着东北方向的人少,从那边的三井子沟出去,离黑山镇更近,还不容易碰到熟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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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福根这边,和二姐宋福兰赶回歪倒落叶松的时候,大哥宋福刚已经将百年野山参给挖了出来。
以他们兄妹三人的能力,根须多少有些受损,但主茎一点没问题。
这野山参还真是双芦头的,只是不均匀。
大的那头有一掌长,小的则是只有半掌长,两边都延伸出了不少根须,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铁线纹和珍珠疙瘩。
“大哥,这野山参绝对有百年了。”
“要是送到那个省城来的大官手里,真值一万块钱。”
二姐小心地接过人参,脸上全是欣喜之色。
“这也算是个好消息吧,就是没想到会遇到陈野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