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唐队,江悠悠这事儿一切都照着你们的意思来,我配合就好。”
“但邹敏的案子…….”
一听这话,唐启平立即起身从办公桌上拿过一份文件。
“这是检察署出具的决定书,你看看吧!”
“等明天办完手续,她就可以出来了。”
“只是案子暂时还不会撤,理由不用我多说了吧!”
金胜点了下头,表示理解。
司法实践中的小套路。
接过文件一看,上面直接写着认定为正当防卫,‘不批准逮捕’,生效时间则是明天。
倒是和自己想的大差不差。
很多小伙伴不清楚,不批准逮捕和不予逮捕,是两个概念。
前者只限定于发生在治安机关,提请检察署审查,批准逮捕的环节。
主要基于证据不足、未达到条件、认定为正当防卫.......
一旦收到决定书,治安机关需要立马释放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。
绝对不能超过日期当晚12点,否则就是重大程序违法。
当然,等变更完强制措施后,治安还可以继续侦查。
在实践中,大部分案子都会是一年时间。
到期后如果觉得心里不安,也能‘续杯’。
买个保险嘛。